| SFC 1号牌 · 证券交易 | 香港证监会 SFC | 证券经纪、配售及包销,搭建资本市场交易业务。 | 金额均为港元:核准介绍代理人或符合定义的买卖商,股本无指定最低、速动50万;提供孖展或任私人OFC保管人,股本1,000万、速动300万;其他股本500万、速动300万,另核对可变要求。[1](3.2.18)[6] | 新申请 / 收购 |
| SFC 2号牌 · 期货合约交易 | 香港证监会 SFC | 为客户执行期货交易,评估交易所与客户资产安排。 | 一般最低缴足股本500万港元、固定速动资金300万港元;属核准介绍代理人、符合定义的买卖商或期货非结算交易商,股本无指定最低、固定速动50万港元。还须计算适用可变规定速动资金。[1](3.2.18)[6] | 新申请 / 收购 |
| SFC 3号牌 · 杠杆式外汇交易 | 香港证监会 SFC | 开展杠杆外汇业务,与一般兑换及汇款制度区分。 | 获核准介绍代理人最低缴足股本500万港元、固定速动资金300万港元;其他第3类业务最低缴足股本3,000万港元、固定速动资金1,500万港元。不得套用普通经纪或不持有客户资产的低资本档。[1](3.2.18) | 新申请 / 收购 |
| SFC 4号牌 · 就证券提供意见 | 香港证监会 SFC | 证券投资顾问及研究服务,厘清建议与执行边界。 | 附不得持有客户资产发牌条件时,最低缴足股本不适用,固定速动资金10万港元;其他情况股本500万港元、固定速动资金300万港元。应再核对可变资本及业务资金需要,而非只看有无直接收款。[1](3.2.18)[6] | 新申请 / 收购 |
| SFC 5号牌 · 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 | 香港证监会 SFC | 就期货买卖提供专业建议,匹配人员胜任能力。 | 附不得持有客户资产条件时,无指定最低缴足股本,固定速动资金10万港元;其他情况最低缴足股本500万港元、固定速动资金300万港元。须持续满足适用可变要求及其他财务条件。[1](3.2.18)[6] | 新申请 / 收购 |
| SFC 6号牌 · 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 香港证监会 SFC | 企业融资、并购财务顾问及保荐业务分类评估。 | 港元股本/固定速动:非保荐人且不得持客户资产,无指定股本/10万;非保荐人其他500万/300万;保荐人股本1,000万,不得持客户资产速动10万、其他300万。另核对可变规定速动资金。[1](3.2.18) | 新申请 / 收购 |
| SFC 7号牌 · 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 | 香港证监会 SFC | 自动化交易设施及平台的技术与监管边界。 | 循第V部取得第7类持牌法团牌照,最低缴足股本500万港元、固定速动资金300万港元,并须计算适用可变要求。第III部认可的自动化交易服务不能直接套用此表,虚拟资产平台亦可能另有专项财务条件。[1](3.2.18) | 新申请 / 收购 |
| SFC 8号牌 · 证券保证金融资 | 香港证监会 SFC | 证券抵押融资的财务资源与风险控制要求。 | 第8类持牌法团最低缴足股本1,000万港元、固定速动资金300万港元,并须按客户贷款、证券抵押品及其他风险计算适用规定速动资金。资金实际需求会随贷款规模和抵押品质量变化,不等于固定三百万即可放贷。[1] [6] | 新申请 / 收购 |
| SFC 9号牌 · 资产管理 | 香港证监会 SFC | 全权委托投资组合、基金管理与财富管理业务。 | 附不得持有客户资产条件时,无指定最低缴足股本,固定速动资金10万港元;其他情况最低缴足股本500万港元、固定速动资金300万港元。另核对可变要求、营运预算及产品或专项业务的附加资格。[1](3.2.18)[6] | 新申请 / 收购 |
| SFC 10号牌 · 提供信贷评级服务 | 香港证监会 SFC | 向公众或订阅客户提供信贷评级服务。 | 附不得持有客户资产发牌条件时,无指定最低缴足股本,固定速动资金10万港元;其他情况最低缴足股本500万港元、固定速动资金300万港元。须另核对可变资本及适用财务要求。[1](3.2.18)[6] | 新申请 / 收购 |
| SFC 11号牌 · 场外衍生工具交易或提供意见(尚未实施) | 香港证监会 SFC | 关注场外衍生工具制度的法定实施与发牌状态。 | 目前不能把第11类列为现行可申请类别并承诺确定最低资本。本资料不把历史咨询方案、拟议财务资源规则或其他类别门槛当作第11类已生效要求;未来须以正式生效法律及证监会实施安排为准。[1] [2] | 实施状态说明 |
| SFC 12号牌 · 场外衍生工具客户结算(尚未实施) | 香港证监会 SFC | 关注场外衍生工具客户结算的实施与发牌状态。 | 第12类尚未开放为现行发牌类别,本资料不列未经生效核实的固定最低缴足股本或速动资金。中央对手方参与资格、银行审慎资本或拟议客户结算资本,均不能直接替代未来第12类的最终法律要求。[1] [2] [8] | 实施状态说明 |
| SFC 13号牌 · 为相关集体投资计划提供存管服务 | 香港证监会 SFC | 适用认可基金存管、资产保管及独立监察安排。 | 第13类持牌法团最低缴足股本1,000万港元、固定速动资金300万港元,并须符合适用可变规定速动资金及其他基金守则条件。认可财务机构循注册机构路径时,应按其银行审慎及相关监管框架另行判断。[1](3.2.18)[7] | 新申请 / 收购 |
| MSO 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 | 香港海关 C&ED | 找换、跨境汇款与线上汇款业务,从申请到续牌的完整路径。 | 所核阅海关现行发牌指引未列统一最低实缴股本或最低速动资金数额,但申请人须有足够财务资源配合业务性质与规模,交代资金来源及未来两年营运资本。不能把没有统一数字理解为零成本经营,亦不可将顾问建议资本包装成法定门槛。 | 新申请 / 收购 |
| 香港黄金交易所会籍权益 | 香港黄金交易所 HKGX | 会籍权益收购、股份转让与交易资格,先核身份与经营权限。 | 官方普通会籍转让及铸造商转让清单均列已发行并缴足普通股股本不少于500万港元、净资产不少于500万港元,另须规定速动资金不少于150万港元,客户资金不得计入。三项不是简单相加的收购价;售价、手续费及产品保证金应分别预算。[3][4][5] | 会籍权益收购 |
| DPMS 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注册 | 香港海关 C&ED | A类与B类注册,按交易金额、现金及业务模式识别适用类别。 | 海关现行DPMS注册指引没有订明A类或B类统一最低实缴股本、流动资本或保证金金额。须另行预算采购、租金、人员及合规支出;注册申请费和适当人选评定费不是资本要求,也不得将顾问建议营运资金包装成法定门槛。[1][3] | A类 / B类注册 |
| IA 保险经纪公司牌照 | 保险业监管局 IA | 保险经纪业务、负责人员、专业弥偿保险与持续合规。 | 公司须持续维持不少于港币50万元实缴股本及不少于港币50万元净资产,两项同时满足,但不等于必须另缴合计100万元。净资产须按第41L章调整,剔除无形资产等;最低门槛不是总筹备预算,亏损可能令净资产跌破要求。[3] | 新申请 / 收购 |
| MLO 放债人牌照 | 牌照法庭 / 公司注册处 / 警方 | 贷款业务新设、收购与续牌,厘清资金、处所及借贷文件。 | 现行官方申请及适当人选指引没有订出统一最低实缴资本或固定保证金金额,但须证明财务状况适合经营、放贷资金来源合法且营运资金足够。业务计划须交代日常经营资本及未来两年财务预测;不得把顾问建议预算写成法定门槛。 | 新申请 / 收购 / 续牌 |
| SVF 储值支付工具牌照 | 香港金融管理局 HKMA | 电子钱包、多用途储值业务与浮存金保障的审慎准入。 | 非银行申请人须具备不少于2,500万港元的已缴股本,或符合规定的等值外币资本、同等或更高的其他财务资源。替代财务资源须获金管局信纳,不能自行以授信或集团担保替代。金管局可按业务风险要求更高水平;用户储值金及退出退款费用须另行保障。 | 新申请 / 收购评估 |
| 稳定币发行人牌照 | 香港金融管理局 HKMA | 法币参考稳定币发行、储备资产、赎回与治理要求。 | 非认可机构须持续维持不少于2,500万港元缴足股本,或规定的等值货币及获金融管理专员批准的其他等值财务资源,并具足够权益资金支持的流动净资产;金管局可提高个案要求。认可机构适用银行业资本监管,储备资产须另行足额保障。[2,第3.3节] [3,第5章] | 审慎发牌制度 |
| LPF 有限合伙基金注册 | 香港公司注册处 CR | 普通合伙人、投资经理及负责人的职责与基金登记安排。 | LPF注册制度没有统一的法定最低基金规模、实缴资本或单名合伙人最低出资额,出资及调用安排由合伙协议确定。该点不豁免管理人的独立牌照资本要求,也不代表基金可以不备营运资金或免付律师、审计及政府费用。 | 基金注册制度 |
| 信托公司与 TCSP 牌照 | 香港公司注册处 CR | 区分信托公司注册与TCSP发牌,梳理服务边界及维护责任。 | TCSP未设统一最低实缴股本或法定保证金,不因提供信托服务自动须300万港元。Trust注册须至少300万港元发行股本且至少300万元现金缴足,另安排不少于150万元法定存款或获接纳的银行担保;须另备营运资源,不应机械重复计资。[1] [2] | 注册 / 发牌 / 收购 |
| 香港家族办公室设立 | 按活动涉及SFC及税务局等 | 单一家族与多家族办公室架构、持牌边界与实质运营。 | 家办身份本身没有统一最低实缴股本或资产规模要求;须持牌时按相应制度计算。第9类在不持有客户资产的牌照条件下,无最低实缴股本要求,最低速动资金为10万港元。家办税务优惠的2.4亿港元资产门槛并非设立资本。 | 架构及监管边界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