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1月3日,在香港經營相關業務並進行達12萬港元門檻的非現金指明交易,應取得A類或B類註冊;涉及達同一門檻的現金收付則須B類。須計入關聯或看似關聯操作,並分別判斷現金與非現金付款,不能僅看發票總價。[1][2]
制度自2023年4月1日起實施,依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第5C部,區分A類非現金指明交易與B類指明現金交易。B類另須遵守適用的附表2客户盡調及記錄保存要求,原有九個月過渡期已經結束。[1][4]
01 / BUSINESS SCOPE
業務範圍與申請價值
截至2026年11月3日,在香港經營相關業務並進行達12萬港元門檻的非現金指明交易,應取得A類或B類註冊;涉及達同一門檻的現金收付則須B類。須計入關聯或看似關聯操作,並分別判斷現金與非現金付款,不能僅看發票總價。[1][2]
- 依法開展達門檻交易:A類提供非現金指明交易的註冊路徑,B類可進行指明現金及非現金交易。應按真實收付款模式選擇類別,而不是把B類描述為可經營所有金融業務的萬能牌照。[1][2]
- 方便客户核實主體:海關公開註冊紀錄冊列示交易商名稱、註冊類別及有關營業地址,客户可通過註冊號碼或二維碼核查身份。註冊不等於政府擔保貨品真偽、經營實力或客户投資回報。[1][2]
- 適應多渠道經營:同一法律主體可申報多個營業處所,併為面對面交易分行取得分行證明書;網上商店亦有相應身份展示機制。行政安排較清晰,但不能讓另一集團公司借用同一註冊經營。[1][2]
- 支持交易留痕與風險管理:B類的客户盡調、異常交易處理和記錄保存制度,有助説明貨物流與資金流。制度可為銀行盡調提供材料基礎,但不承諾開户成功、接受大額現金或取得貿易融資。[1][4]
- 按模式控制合規成本:不進行指明現金交易的企業,可採用較簡明的A類路徑;日後擬增加大額現金業務,應先取得B類註冊並建立實際執行能力,不能先收現金再補辦手續。[1][2]
A類註冊:非現金指明交易
適用於在香港經營DPMS業務並進行非現金指明交易,但不進行指明現金交易的主體。非現金付款單次或關聯合計須達12萬港元或等值外幣;A類並非禁止所有小額現金,但不得人為拆分規避B類。[1][2]
資本及條件:海關指引沒有列明A類統一最低實繳股本、流動資本或保證金。官方申請費260港元,之後每年195港元,均非資本金;採購和經營預算應按業務另行安排,不能以顧問推薦數字冒充法定要求。[1][3]
- 持有效商業登記證或合資格小販牌照,提交表格1A、主體及地址證明、全部業務處所資料和合法經營聲明。住宅處所須獲每名佔用人書面同意;沒有B類同等適當人選評定,海關仍可按個案要求補件或會面。[1]
- 註冊在持續經營、依時繳年費並遵守條件和法例要求下維持有效,非每年重新發牌。須於註冊週年日或之前繳195港元,維護展示及變更通知;擬進行指明現金交易前須先取得B類,不能僅通知即開展。[1][3]
B類註冊:指明現金交易及非現金指明交易
適用於會在香港支付或收取單次或關聯合計12萬港元或等值外幣現金的DPMS交易商,亦可進行非現金指明交易。現金付款包括收購舊金或採購付款,並非只監管客户向店鋪付款的一端。[1][2]
資本及條件:海關指引未列B類統一最低實繳股本、流動資本或保證金。申請基本費1,970港元,加每名須接受適當人選評定人士650港元;人員、系統及培訓預算另計。費用規模不能替代實際反洗錢執行能力。[1][3]
- 提交表格1B、主體及場所證明、適當人選表格3A連附錄I及II或3B、股權架構及業務反洗錢措施。落實CO與MLRO及適用僱傭安排,指定合資格高級管理人員會面,並具備盡調、監察及記錄保存能力。[1][4]
- 一般三年有效,至少於屆滿前60日申請續期,續期基本費1,060港元加每名須評定人士650港元。每年按海關要求交週年報表,持續實施反洗錢措施;新董事、合夥人或最終擁有人須事先獲書面批准。[1][3]
02 / ENTRY REQUIREMENTS
准入條件與核心要求
- 先識別物品範圍:貴金屬包括金、銀、鉑金、銥、鋨、鈀、銠及釕;寶石包括鑽石、藍寶石、紅寶石、綠寶石、玉石及珍珠,不論天然與否。含相關物料的珠寶或手錶也可能屬於貴重產品。[1][2]
- 業務不只限於零售:買賣、進出口、生產、提煉、增值加工,以及發行或買賣貴重資產支持工具和相關中介服務均可能涵蓋。僅在通常物流業務中運輸相關貨物的進出口活動,另有法定排除安排。[1][2]
- 非現金門檻按有關交易在香港收付的非現金款項計算,信用卡、銀行轉賬、支票或電子錢包可合併。單次或關聯操作達到12萬港元或等值外幣,且不是指明現金交易時,屬於指明交易。[1][2]
- 現金門檻同時涵蓋收取客户現金和向供應商或賣家支付現金。單次或關聯操作的現金總額達到12萬港元或等值外幣,即須按B類處理;分開發票、分期付款或多人代付不能當然排除關聯性。[1][2]
- A類並非絕對禁止一切現金,而是不得進行指明現金交易;B類可同時處理指明現金及非現金交易。混合付款須分別判斷兩類付款是否達到相應定義,不能把商品總價一概當作現金金額。[1][2]
- 申請人可為獨資、合夥或法團,並須持有效商業登記證或符合規定的小販牌照,申報全部業務處所及通訊地址。A類還須聲明業務為合法目的經營;資料和聲明須與實際業務一致。[1][2]
- B類須通過適當人選評定,並展示履行反洗錢要求的能力,包括機構風險評估、客户盡調、持續監察、可疑交易報告及記錄管理。不能只提交空白模板,而沒有人員、權限和執行流程。[1][4]
- 先核對註冊豁免:認可機構、受《當押商條例》規管的持牌當押商及符合法定條件的其他機構有相應安排;部分金融機構須滿足業務附屬於主要業務等條件。母公司獲豁免不當然覆蓋子公司。[1][2]
- 法定非香港交易商另有安排:須符合無香港營業地點、每公曆年在港經營不超過60日等全部條件。其指明現金交易須在完成後一日內或離港前,以較早者為準報告,不能簡單當作無需監管。[1][2]
03 / PEOPLE & GOVERNANCE
股東、董事與合規人員
- B類適當人選範圍按主體區分:個人經營者及其最終擁有人、合夥的每名合夥人及最終擁有人,以及法團的每名董事及最終擁有人均須評定。不能只申報負責日常營運的一名董事。[1]
- 公司最終擁有人須穿透至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間接擁有或控制超過25%已發行股本或投票權的人,以及對管理行使最終控制的人。不能只查直接股東,也不能遺漏通過信託、代持或協議控制者。[1]
- 適當人選評定涉及相關犯罪、欺詐及不誠實記錄、監管合規情況,以及個人破產或法團清盤等事項。發現不利背景應如實解釋並提供支持材料,不能承諾無犯罪證明即可保證通過審查。[1]
- B類高級管理層須委任管理層級合規主任及高級職員擔任洗錢報告主任;視規模可由同一人兼任。應有足夠資歷、權限、資料訪問及資源,通常駐港,並能直接向高級管理層彙報。[1][4]
- 按2026年註冊指引,除獨資經營者、合夥人、董事或最終擁有人兼任相關合規及報告職務的情況外,合規主任及洗錢報告主任須為申請人按《僱傭條例》聘用的僱員,不宜僅安排外部顧問掛名。[1]
- B類會面由獨資經營者、獲全體合夥人書面授權的合夥人,或唯一董事及獲董事局書面授權的董事或高級職員出席。不是任何獲顧問提名的最終擁有人或合規人員均自動具備出席資格。[1]
- A類沒有B類同等的適當人選評定及專門合規人員配置機制,但仍須有真實授權及負責落實展示、繳費和變更通知的人。B類還應開展員工篩選及持續培訓,並保留培訓內容與參加紀錄。[1][4]
04 / CAPITAL & PREMISES
資本金與營業地址要求
財政資源與資金來源
海關現行DPMS註冊指引沒有訂明A類或B類統一最低實繳股本、流動資本或保證金金額。須另行預算採購、租金、人員及合規支出;註冊申請費和適當人選評定費不是資本要求,也不得將顧問建議營運資金包裝成法定門檻。[1][3]
法定股本、淨資產、速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源不是同一概念;資本金不是政府規費或顧問費,也不能與客户資產或儲備資金混同。
香港營業地址與實質運營
- 須申報的不只是門店,還包括用於業務行政管理、處理交易或儲存文件、數據及紀錄的處所。通訊地址與實際業務處所須分清,單純提供秘書收信地址不能掩蓋實際經營或資料存放地點。[1][2]
- 純網上商店或上門交易不因沒有實體零售店而免註冊。申請時仍須申報實際業務處所,並提供符合指引的地址證明;是否需要額外場所安排,應按真實行政、交易和檔案流程判斷。[1][2]
- 住宅或混合商住處所用於業務時,須取得每名佔用人的書面同意,讓海關獲授權人員依法進入視察。佔用人撤回同意或新佔用人拒絕同意,可能影響註冊維持,不能只取得業主一人的許可。[1]
- 主要營業地點須顯眼展示註冊證明書,其他面對面交易分行須展示對應分行證明書。同一法律主體一般申請一項註冊並申報分行;不同公司或不同獨資經營者須分別判斷註冊義務。[1][2]
- 新增長期分行或展銷臨時攤位,可用表格5預先申請分行證明書;海關指引建議提前7個工作天通知以便及時發證。該建議不能誤寫成所有業務變更一律提前7日的法定期限。[1]
- 網站及其他電子平台須在顯眼位置展示註冊紀錄冊所載名稱,並展示海關提供的二維碼或註冊號碼以供核實。電子證明書可下載及打印,但網頁展示不得暗示註冊是貨品鑑定或投資背書。[1]
05 / APPLICATION DOSSIER
申請資料清單
- A類按持商業登記證或小販牌照選擇表格1A(BR)或1A(H),附主體登記、有關身份證明、全部業務處所及通訊地址資料,並作合法經營聲明;具體附件按主體類別對應官方核對清單準備。[1]
- B類使用表格1B(BR)或1B(H)。本地公司一般須備商業登記證、公司註冊證、章程、最近NAR1及其後變更文件;新公司另按清單提交成立表格,不能要求所有新公司提供尚未產生的週年申報表。[1][5]
- B類提供完整集團架構及各層持股百分比,並按適用情況提交重要控制人登記冊。非香港公司及經遷冊公司應使用對應註冊證明及申報文件,不能直接套用本地新設公司的資料清單。[1]
- 每名須評定的自然人提交表格3A連同附錄I及II及身份證或旅遊證件資料頁;法團合夥人或法團董事使用表格3B並附有關主體資料。人員清單應與董事名冊、股權圖相互核對。[1][5]
- 表格3A附錄I須按規定當面見證簽署,見證人可包括獲授權海關人員、執業專業人士、公證人或太平紳士,並核對身份證明正本。不能把普通電子簽名或無見證掃描件視作當然滿足要求。[1]
- 每個處所準備已加蓋印花的租約、業權紀錄或符合指引的近期地址證明;採用地址證明時,指引列明應為最近三個月內發出。住宅或混合商住處所另附每名佔用人的書面同意書。[1]
- 合夥按要求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授權書,法團提供董事局授權書。申請系統操作授權、表格簽署授權及面談出席資格應分別核對,避免只有顧問委託書卻沒有申請主體內部有效授權。[1]
- B類提交業務描述及反洗錢措施資料,可採用海關範本或覆蓋範本全部項目的自擬文件。應説明商品、客户、銷售渠道、現金規模、CO及MLRO安排,並備有對應盡調錶及異常升級流程。[1][4]
- B類面談按海關通知攜帶證明文件正本及註冊費用繳付紀錄,解釋申請資料和業務安排。這裏的繳費紀錄是申請相關費用憑證,不能一概説成所有新申請人均須已有客户現金交易流水。[1]
06 / APPLICATION ROADMAP
申請流程與所需時間
海關2026年5月指引列明: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及資料後,A類一般12個工作天、B類一般33個工作天內處理完成;並非保證獲批期限。補件、適當人選外部核查及會面安排會影響整體時間,不能沿用兩類均33天的舊口徑。[1]
- 第一步,按商品及活動範圍判斷是否屬於DPMS業務,核對豁免,再分別計算現金和非現金關聯付款。可使用海關iPASS作申請前自我評估,但它不是審批決定,也不是一項獨立法定許可。[1][2]
- 第二步,確定申請主體及A類或B類路徑,落實商業登記、全部業務處所、內部授權及網站展示準備。擬進行指明現金交易者須直接按B類籌備,不能把A類申請回執當作現金交易許可。[1][6]
- 第三步,按最新表格及附件清單組織材料;B類同步核實董事和最終擁有人背景,落實CO及MLRO,建立風險為本的反洗錢制度。文件應反映擬開展業務,不得虛構客户、員工或過往交易。[1][4]
- 第四步,通過DRS網上遞交,或按官方指引郵寄及親身提交。A類收到通知後繳費;B類按海關流程在資料齊備後辦理繳費及會面安排。各項費用一經收取,不因申請被拒而退回。[1][3]
- 第五步,按海關指定期限回覆補件。B類獲通知後安排符合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出席,核驗正本、確認簽署並解釋制度;A類個案亦可能被要求會面,不能宣傳A類絕不會面談。[1]
- 第六步,海關根據全部資料、B類適當人選查核及合規能力決定是否註冊或附加條件。一般處理參考為資料齊備後A類12、B類33個工作天,顧問準備期及補件期不屬於固定審批承諾。[1]
- 第七步,獲批後下載並展示註冊及分行證明書,在電子渠道展示名稱與二維碼或號碼,建立繳費、續期及變更日曆。B類須實際執行客户盡調及記錄保存,獲批不代表合規義務已經完成。[1][4]
07 / ACQUISITION & CHANGES
收購、股東董事變更與交割
- 收購已註冊公司的股份,與將賣方註冊證書交給新主體經營並不相同。盡調應先確認交易主體、法律實體及註冊號碼,若改由另一公司或個人經營,須重新判斷並辦理該主體所需註冊。[1][2]
- 收購B類公司時,買方或新控制人如將成為最終擁有人,新董事或合夥人亦須先獲海關書面批准。應把相關批准列為交割前條件,不能以公司註冊處完成董事登記代替海關許可。[1]
- 監管盡調應查閲註冊類別、有效期、附加條件、年費或續期狀態,以及暫停、取消和紀律處分紀錄。A類不能按B類現金業務估值,賣方承諾已提交升級申請也不代表B類已經獲批。[1][6]
- B類歷史盡調應抽查客户及交易檔案、週年報表、可疑交易內部處理、員工培訓和獨立審查整改情況。股權轉讓不會自動消除公司既有違規責任,資料缺失亦可能影響持續適當人選評估。[1][4]
- 交割安排鬚覆蓋原有合規人員是否留任、接任人員僱傭及權限、場所及網站信息更新、檔案可訪問性。註冊存續不代表舊銀行賬户可無條件繼續使用,銀行仍可獨立複核股權及業務變化。[1][4]
- 收購價、顧問費及預計成交週期沒有統一海關定價或保證。官方新增董事、合夥人或最終擁有人批准申請收費為每名有關人士690港元,應與股權價款、税務及專業盡調費用分開披露。[1][3]
股東、董事及其他重大變更
- 名稱、業務處所增加或關閉及搬遷、住宅處所佔用人等指定詳情變更,應使用相應A類表格6A或B類表格6B,在發生日起一個月內書面通知海關;須按持商業登記證或小販牌照選用版本。[1]
- 有人擬成為B類註冊人的董事、合夥人或最終擁有人,須先以表格4申請並取得海關書面批准,另交適當人選資料。不能先完成轉股或任命,再以一個月變更通知代替事先批准。[1][3]
- B類有關人員身份詳情、成員離任或適當人選聲明情況發生變化,亦須按指引通知。新增人員的事先批准與變更後的申報是不同責任,應分別設置交割條件和通知清單。[1]
- 聯絡郵箱或電話、商品種類、業務活動、經營模式及網站等其他資料改變,可按指引電郵海關,註明註冊人名稱、號碼及變更內容;新增面對面交易分行仍須處理分行證書展示安排。[1]
- A類擬開始指明現金交易,須先取得B類註冊,不能僅靠修改商業登記業務描述或通知現金收款政策。B類擬停做現金但保留非現金指明交易,應申請A類,A類完成註冊後B類隨之失效。[1]
- 擬停止經營,或停止相應類別的全部指明交易,應在擬停止日期前以表格7通知海關。B類只停止現金而保留非現金達標交易,不應誤用全面停業通知,而須按類別轉換路徑處理。[1]
08 / ONGOING COMPLIANCE
獲批後的維護與持續責任
- A類沒有每年重新申請註冊的統一要求,但須在每個註冊生效週年日或之前繳付195港元年費,並維持有效商業登記及遵守註冊條件。逾期可導致註冊暫停或取消,不能誤稱永久無需維護。[1][3]
- B類一般有效期三年,須於屆滿前至少60日提出續期,準備表格2、更新適當人選聲明及業務合規資料。續期基本費為1,060港元,另按每名須評定人士收650港元;逾期可能使註冊失效。[1][3]
- B類每年須提交週年報表,載列前一公曆年的指定數據及資料,按海關指定格式、方式和期限辦理。這與公司註冊處NAR1及三年一次的註冊續期不同,不能互相替代或虛構統一截止日期。[1]
- B類在涉及指明現金交易的業務關係建立前或偶發交易前,須按規定識別核實客户、實益擁有人及代理人,並瞭解相關目的。出現洗錢懷疑或身份資料疑點亦須按指引處理,不能機械只看金額。[4]
- 客户盡調資料須在業務關係存續期間及結束後至少五年保存;偶發指明現金交易相關盡調資料和交易紀錄,一般自有關交易完成起至少保存五年。檔案應能及時調取,並按適用要求延長保存。[4]
- B類應持續監察客户及交易,識別政治公眾人物和高風險關係,並落實制裁及涉恐篩查。名單相似命中須查明,依法處理真實限制或報告義務;不能把所有同名客户或政治公眾人物一概視為犯罪。[4]
- 發現已知或懷疑的犯罪得益或恐怖分子財產,應儘快按法律向聯合財富情報組報告,並避免通風報信。該一般刑事法律義務並不限於B類或12萬港元以上,A類不能宣傳為完全不用反洗錢。[1][4]
- B類須定期檢視機構風險評估、政策、員工培訓及獨立審查安排,頻率和範圍與業務規模及風險相稱。更換系統、增加產品或擴展高風險市場時應評估新風險,不能只在續期前更新模板。[4]
- 兩類均須持續遵守實體及網上展示、詳情變更和停業通知要求,並配合海關檢查。B類違反指定規定可被公開譴責、命令整改或處最高50萬港元紀律罰款,另可能涉及刑事責任。[1][4]
09 / FREQUENTLY ASKED
常見問題
01A類是否完全不能接受現金?+
不是。A類不能進行的是現金收付達到12萬港元或等值外幣的指明現金交易,包括關聯或看似關聯操作。低於門檻不當然禁止,但仍須防止人為拆分及履行一般刑事反洗錢義務。[1][2][4]
02B類是否還要申請A類才能接受銀行轉賬?+
不需要。B類註冊覆蓋指明現金交易及非現金指明交易;判斷重點是公司是否會進行達門檻現金收付,而不是是否同時使用銀行轉賬。不能要求同一主體為相同業務重複持有兩項類別註冊。[1][2]
0312萬港元看銷售總價還是現金部分?+
應按法定定義分別判斷現金及非現金付款。指明現金交易看有關現金收付總額,非現金指明交易看非現金收付並須不是指明現金交易;兩者均包括關聯操作,不能僅憑發票總價直接選類別。[1][2]
04向客户收購舊金並支付現金,也會觸發B類嗎?+
會。制度同時涵蓋付款和收款,黃金回收商向賣家支付達門檻現金,也可能構成指明現金交易。不能以客户沒有向店鋪付款為由免除B類要求,亦須核對關聯付款及交易對手身份。[1][2]
05分成多張單據或隔日收款能避開門檻嗎?+
不能當然避開。單次或有關聯及看似關聯的多次操作須合併判斷;同一買家拆票、同一貨品分期付款或多人明顯為一人購買,均可能關聯。是否關聯須按事實判斷,並非每日重新歸零。[1]
06人工培育寶石和含金手錶是否屬於範圍?+
可能屬於。法定寶石清單不區分天然與否,含貴金屬或寶石的珠寶和手錶亦可能屬於貴重產品。普通電子設備或其他非珠寶手錶物品即使含少量貴金屬,也不能僅據此一概套用貴重產品定義。[1][2]
07只有網上商店、沒有鋪位,可以不註冊嗎?+
不可以僅憑沒有門店而豁免。網上銷售或上門交易如涉及指明交易,仍須取得相應註冊,並申報實際管理、交易處理及資料保存處所。網站另須展示登記名稱及海關二維碼或註冊號碼。[1][2]
08同一集團的多家公司可共用一張證書嗎?+
不能只因同屬一個集團而共用。官方一項註冊加多張分行證書的安排,適用於同一法律實體的分行;不同公司須分別判斷註冊義務。集團母公司有其他金融監管豁免,也不自動覆蓋子公司。[1][2]
09A類和B類都要等33個工作天嗎?+
不是。海關2026年5月註冊指引列示,全部所需資料收到後,A類一般12個工作天,B類一般33個工作天內處理。實際整體週期受補件、會面及外部查核影響,不能把一般時間寫成保證獲批期限。[1]
10申請需要多少資本和政府費用?+
現行指引未列統一最低資本。A類申請260港元,之後年費195港元;B類申請1,970港元及每名須評定人士650港元,續期基本費1,060港元另加評定費。此為官方費用,不含顧問及營運成本。[1][3]
11B類合規主任可以完全外包嗎?+
不能簡單以顧問掛名替代內部職能。2026年註冊指引要求,除獨資經營者、合夥人、董事或最終擁有人兼任的情況外,CO及MLRO須為申請人僱員;可購買外部支援,但管理層責任不會轉移。[1][4]
12所有B類交易商之間的現金交易都不用盡調嗎?+
不是。特定排除僅限有關B類註冊人向另一B類註冊人單向支付現金,且雙方是僅有當事人等法定條件。收款方不能因此自動免除其義務,雙方須各自判斷,亦不能免除一般可疑交易報告責任。[4]
13B類是否每筆大額現金交易都要自動報告海關?+
本地B類的盡調、記錄保存及可疑交易報告,與非香港交易商的現金交易報告是不同機制。不得把非香港交易商交易後一日內報告的規定,直接套成本地B類每筆大額現金均須報海關的通則。[1][2][4]
14客户政治公眾人物篩查命中就必須拒絕嗎?+
不能簡單一概拒絕。須先核實是否真實命中,再按政治公眾人物類別及風險實施適用的加強盡調、管理層審批和持續監察。政治公眾人物身份不等於制裁對象,真實制裁限制則須依有關法律處理。[4]
15A類不適用B類附表2制度,就不用報告可疑交易嗎?+
不是。A類並無B類同等的專項客户盡調製度,但犯罪得益及恐怖分子財產的一般披露義務並不會因此消失。發現已知或懷疑的有關財產,仍須依法儘快報告,金額低於門檻也不當然免責。[1][4]
16收購B類公司後,能先換董事再向海關補報嗎?+
擬任董事、合夥人或最終擁有人須先獲得海關書面批准。事後一個月內通知詳情變化,不能補正缺少事先批准的問題;買賣文件宜將監管批准作為相關任命及控制權交割的先決條件。[1]
17持牌當押商必然需要B類嗎?+
不能這樣表述。海關指引將根據《當押商條例》領牌的當押商列為註冊豁免對象。普通黃金回收商或二手珠寶商不能因業務類似當押而援引豁免,須先確認其真實法律身份及牌照狀態。[1][2]
18有DPMS註冊等於取得黃金交易所會籍或證券牌照嗎?+
不等於。DPMS是海關管理的特定交易商註冊,不能據此推定已取得其他機構會籍或受規管金融業務資格。貴重資產支持工具定義亦排除證券、期貨及虛擬資產,擬開展相關業務須另作監管判斷。[1][2]
19B類不再收大額現金,是否直接提交停業表格?+
如果仍繼續進行非現金指明交易,應按海關指引申請A類,而非以表格7把相關業務整體停止;A類完成註冊後,B類隨之失效。過渡安排鬚確保實際交易始終與有效註冊類別一致。[1]
202023年的過渡期現在還可用嗎?+
不可以。原過渡期為2023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僅針對制度生效前已經營者。2026年新申請人須在進行相關指明交易前獲批;提交申請、繳費或預約面談均不等於已經獲准經營。[1][6]
10 / OFFICIAL REFERENCES
官方依據與資料核驗
資料整理日期:2026年11月3日。下列監管網站用於核對適用法律、最新表格、收費與登記狀態。原始法規、主管機關現行要求及個案決定優先。
仁港永勝(香港)有限公司 擬定;唐上永(唐生) 業務經理 提供專業講解。不構成個案法律、税務或投資建議。


